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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疏散指示系统疏散的区域
点击次数:1866 更新时间:2012-08-15
 
     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,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,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、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。
 
  1.水平疏散区域:建筑(含交通隧道)中的疏散走道、疏散路径;防烟楼梯间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;避难层(间);直升飞机停机坪。
 
      2.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楼梯间(含敞开楼梯间、封闭楼梯间、防烟楼梯间);室外楼梯。
 
  3.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:
 
  消防控制室;消防水泵房;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、变电所;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。
 
  4. 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
  5.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.0lx,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.5lx。
 
  6.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.0l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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